神戸博愛病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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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利宪章

权利宪章

本院拥护患者在作为一个人应该拥有的尊严下接受医疗的权利。为了构筑患者和医疗机关之间的信赖关系,我们制定了[患者权利宪章]。

为了以保证患者为主体的医疗,本院严格遵守[患者权利宪章],尽心尽力支援以患者为主体的医疗。

  • 作为一个人,人格有被尊重的权利。
  • 有公平接受适当医疗的权利。
  • 充分接受检查以及治疗的目的,结果的说明,按自己的意愿选择医疗内容的权利。
  • 有请求公开情报的权利。
  • 有关诊疗情报以及个人情报有被保护的权利。
  • 为了接受正确治疗,直到自己信服的时候有提问的权利。
  • 为了接受适当的医疗,有责任提供必要的情报。
  • 为了双方共同拥有一个舒适的住院生活,又责任遵守各种规章制度。